2024年头,均有屡次违法犯罪前科的卢某与王某二人商议挣点“快钱”,二人遂驾车至天长市金牛湖新区,发现此地地处偏远、人烟稀少,便打起了偷盗路灯电缆线日晚,二人再次驾车至事前踩点处,用剪刀将该区某路段四个路灯之间的三挡电缆线剪断并盗走。次日,王某将电缆线卖给废品收购站,不合法获利3000余元,卢某分得1300元。经该市价格认证中心确定,被盗电缆线元。
天长法院经审理以为,被告人卢某、王某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,隐秘盗取别人资产,数额较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偷盗罪。归纳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对社会的损害程度,遂判定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,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
路灯是城市夜间的首要照明东西,不仅为行人和车辆供给可见度,保证交通安全,一起也美化了城市形象。本案中,被告人为谋取私利打起路灯电缆线的主见,给政府造成了经济损失,也给人民群众的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。在此提示广大群众,保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,期望实在我们一起监督、活跃告发歹意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,一起保护城市的美丽与安全。